充电桩测试设备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北京4月实施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车位

2021-02-25 09:29:02

0225.png

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新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其中,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

充电站必须配专人巡检。规范提出,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应告知车主立即驶离。

规范提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并告知入场充电车辆需具备的条件。

0225-1.png

0225-2.png


新闻资讯

Latest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公司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13号2栋5楼 

电话:0755-26605132
邮箱:saiter@stxn17.com
QQ:1735867946

©2015-2021 深圳市赛特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 15111641号

 技术支持:双赢世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