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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产业化、以奖代补!城市奖励上限达17亿元!

2020-09-23 18:05:37

这两年,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已经成为了新一轮的产业风口,去年年初,业内就有传言,称针对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国家将推出新版的“十城千辆”示范应用推广政策,如今终于迎来了“靴子落地”的这一天。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此次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方式更务实。”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通知》强调以中重型商用车和城市群为引领,开展燃料电池产业链的强链和补链工作,有望对燃料电池的产业体系起到较好的拉动效果。

虽然补贴力度和政策导向不如纯电动汽车那么强,但其实多年来,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的扶持始终没有间断,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也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得益于此,我国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相关技术水平保持逐年提升的态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7月,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为此,政策调整优化势在必行。

“此次《通知》是针对我国燃料电池车发展进入下一阶段所做的政策过渡准备。”在同济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朱西产看来,《通知》十分精准和必要,尽力防止燃料电池行业“假大空”现象产生。

《通知》明确,奖励资金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国内许多城市和企业都在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的布局,有些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城市也在积极行动,已经出现了一些‘冒进’的苗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站建设,能够有效避免出现“火上浇油”的情况,确实做到了以推动产业化落地为首要目标,对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此外,《通知》提出,要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这也充分体现出此次补贴政策精准推动产业化落地的考虑。当前,国内外都普遍达成了共识,氢燃料电池汽车有望在商用车领域更早实现落地,《通知》提及的“中远途和中重型商用车”恰是燃料电池技术能够发展其特点和优势的先导领域。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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